四单位落实不力造成“事故”被问责
苍南新闻网9月10日消息:一项决策部署若“卡”在执行、落实不力,就如同发生交通事故,会影响政令通行速度、拖慢发展步伐,须严肃追究“肇事者”责任。日前,县委县政府首次通报处理两起一般“落实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灵海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灵溪镇、龙港镇、宜山镇等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今年5月10日,县委书记黄寿龙在县交通运输局主持召开了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纪要下发后,相关责任单位思想比较重视,精心部署办理,及时抓好落实,但也有个别决定事项没有得到很好落实。7月3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锦耀再次召开协调会,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的单位重新承诺了完成时限。但截止8月初,灵溪至海城公路项目推进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安置、征地及青苗补偿款发放等两项政策性处理问题仍旧没有按纪要明确的意见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构成了“落实事故”。
为严肃纪律,县委对两个事项“落实事故”进行专门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责成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县委决定对负有一般“落实事故”责任的灵海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灵溪镇、龙港镇、宜山镇予以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发出相关通报称:“这次‘事故’,反映出一些单位同志工作落实还需进一步提速,缺乏敢于克难攻坚的勇气;反映出有的部门单位工作再协调不够,影响了落实;反映出有的部门单位即办制落实还有差距,办事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通报》要求受通报批评的单位进一步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工作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尽责负责,不折不扣地把工作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各自办理的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导批示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落实情况,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事项按要求落实到位。
为更好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任务和要求,我县还特别制定了《苍南县“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根据督促通知的不同等级将“事故”分为一般“落实事故”、较大“落实事故”和重大“落实事故”。对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事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问责,问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依据。(记者 陈薇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