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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委托代理管理办法 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6日消息:日前,我县出台《苍南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委托代理管理办法》,规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委托代理关系,以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调动参与投资各方的积极性,提高前期工作效率。

办法指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是指项目包装及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包括编制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批复及项目核准(可研批复)等工作;涉海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用海预审意见、海洋环评批复以及通航安全评估批复、港口岸线预审等工作。同时该办法也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的代理类型,程序及前期费用确认和相关权责进行了明确。(前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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