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调整 提高至年人均4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5日消息:近日,县财政局、县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全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组织的工会经费按照人均工资总额2万元的基准计提,即年人均计提工会经费400元。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计工会经费。为此,我县对全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组织的工会经费进行调整,提高到年人均400元。
另悉,在年人均400元的工会经费中,60%由基层工会留用,40%上缴县总工会。在每年9月30日前,留用的60%经费即240元划拨到本单位工会账户,而40%部分即160元则划拨到苍南县总工会账户。(记者 简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