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快标准卤制品工业园区建设 首批11家企业年底前迁入
苍南新闻网8月29日消息:近日,我县出台《苍南县卤制品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将利用一年多时间,全面开展卤制品行业污染整治行动。同时,加快标准卤制品工业园区建设,确保年底前首批11家企业搬入园区。
《方案》要求,全县卤制品企业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的污染整治验收标准开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等项目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卤制品生产加工点,在今年12月底前,卤制品工业园区以外无环评批文、排污许可证等环保合法手续的卤制品企业一律关闭;未能通过整治验收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整治或关闭;应搬迁入园的企业未能按期入园或通过验收的,一律予以停产或关闭,取缔率达到100%。卤制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做到每家企业至少两名合格操作人员,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正常高效运行。
《方案》还要求推广清洁生产,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科学安排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员工操作水平等手段和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通过进一步完善生产废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治理效率;通过综合利用污染治理设施产生油渣,变害为宝,实现节水、节能、减排的最终目的。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全县卤制品企业存在的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产业档次低、环境污染重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卤制品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集聚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卤制品行业呈现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据了解,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我县将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督、企业实施”的工作思路,建设标准化卤制品加工行业工业园区。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供热、统一处理”的原则,加快推进标准卤制品工业园区建设进度,确保今年12月底前,县卤制品工业园区(一期73.59亩)土建工程及集中供热、集中治污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第一批11家企业实现搬入卤制品工业园区整合发展。2013年底前卤制品工业园区二期工程(165亩)基本完成,计划安排的第二批27家企业全部入园。(记者 陈薇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