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四固定”推行远程教育
苍南新闻网8月28日消息:我县近日创新推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固定播放日活动,实行“四固定”,促使远程教育发挥实际作用,巩固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固定播放时间。每月15日确定为固定播放日,每天必须播放1—3小时。各基层站点做到“事前通知,事中讲解,事后反馈”,即在播放前各基层站点及时公告播放时间和地点、及时预告播放内容;在播放时进行必要的讲解和辅导;在播放后对播出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记录;对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学习培训的典型事例进行记录登记和上报。
固定播放地点。选择在人口相对集中、社会治安良好、村民聚集的场所设立户外“远教广场”,变室内远教为室外远教、变窄屏影像为宽屏影像、变党员远教为大众远教,使远教观众大众化、管理自主化,极大地提高了远教的吸引力。如县城灵溪镇“远教广场”设在影城门口,共投入200多万元,引进面积近50平方米的高清数码LED大型显示屏,群众在几十米内都可清晰地观看节目,增加了远程教育的直观性和形象性。
固定管理人员。每个站点均配备两名固定的,具有一定责任心、有管理能力的人担任管理员。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远教站点的管理员,定期与其交流思想、开展谈心。对年龄较大、文化层次较低的站点管理员,教育引导他们转变对远程教育工作不重视、认为没有作用的错误观念,不断增强信息意识,紧跟时代步伐;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管理员,教育他们改变“眼高手低”、“拈轻怕重”的思想,引导他们脚踏实地、扎根基层,用自己知识和特长做好远教服务工作。
固定远教设备。全县所有站点远教设备均造册登记,建立明细管理台帐,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同时上报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备案,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管理。电教中心定期对站点设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通报制度。对所有党员远程教育设备实行专用,严禁挪为它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管理和使用中丢失或损坏远教设备的照价赔偿,且根据责任认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目前,全县已建成远教广场 15个,组织收看600多场次,接受教育党员群众达3万多人次,有力地推进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组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