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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火灾隐患仍私拆封条营业 8人被县消防局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26日消息:日前,县公安消防局执法人员对桥墩镇依漫园歌厅进行回访时,发现8月8日在该场所二层四个包厢上粘贴的封条被撕毁,并且有明显营业迹象。执法人员在核实情况后,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歌厅管理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和把握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进程,督促火灾隐患单位按期整改,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县公安消防局自6月19日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十八大消防安保总结部署会上了解到,截止本月23日,县公安消防局累计检查单位1084家,共发现火灾隐患1880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820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76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70份,责令“三停”单位18家,罚款109.18万元。

据悉,此次行动除了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外,县公安消防局还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擅自拆封被查封场所、部位的8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了2天以上10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记者 王姿 通讯员 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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