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工业企业分类管理 扶优汰劣有保有压
苍南新闻网8月22日消息:近日我县出台《苍南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工业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差异化管理。
《办法》规定,以工业企业上年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单位电耗产值为基础指标,以科技含量、环保标准为定性指标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并按照得分高低评定A、B、C、D四类。A类企业被列入重点扶持对象;B类企业被列为重点指导对象;C类企业被列为整合提升对象,重点加强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管理;连续3年均被评为C类的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发展或归入D类管理;D类企业被列入限期淘汰行列。
《办法》还规定,重污染企业一律不得列入A类。若属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类别可在原分值基础上上升一级,若属重污染或列为限制类发展行业的企业,评定类别时在原分值基础上下降一级。
同时,针对各类别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资金鼓励措施。A类企业技改通过验收后可获得购置设备投资额4%的一次性补助,全年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助。合成革、造纸、电镀、印染、家具制造等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均不享受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通讯员 洪钦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