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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稳定 消费支出微跌1.3%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20日消息:据县统计局消息,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稳定,人均可支配收入14776元,同比增长12.9%;人均消费支出10660元,同比下降1.3%。

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44.2%,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家庭收入稳定的来源。上半年,企业用工紧张、招工难,待遇水平相应的有所提高,同时政府在去年也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居民工资性增长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6866元,同比增长6.9%,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

经营性净收入增长良好。经营净收入是我县城镇居民收入的第二大来源,虽然整体经营环境尚不乐观,但对我县个体经营户影响较小,城镇居民经营收入增长势头良好。上半年,城镇居民经营性净收入人均4948元,占家庭总收入的31.9%,同比增长14.3%,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

财产性收入增长强劲。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金融产业的成熟,人们逐渐增加了财产性收入的来源,房屋出租、借贷、股票、债券、保险、理财产品等成为了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据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229元,同比增长36.0%,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人均利息收入290元,同比增长17.9倍,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已经渗透到居民的日常理财中;二是人均保险收益9.4元,去年同期没有此项收入;三是出租房屋收入1415元,同比增长31.1%,占财产性收入的63.5%;四是人均其他投资收入515元,同比下降4.9%。

转移性收入增长明显。因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不断上调,再加上一些单位补发养老金等因素,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主要构成的转移性收入增长明显。上半年,转移性收入1479元,同比增长17.4%,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138元,占转移性收入的76.9%。

此外,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支出13860元,同比增长1.4%;人均消费支出10660元,同比下降1.3%;人均非消费性支出3200元,同比增长11.5%。(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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