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一民房发生火灾 幸无人员伤亡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9日消息:8月17日上午10时许,我县灵溪镇河滨东路一民房发生火灾。经过消防人员约半个小时的扑救,将火扑灭。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8月17日上午10时,有群众看到灵溪镇河滨东路二街与三街之间的民房一楼前间腾起大火,浓烟滚滚,纷纷拔打119报警。接报后,苍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动两辆消防车迅速赶到现场,很快将火势控制。该民房系一幢九间五层的落地房,该民房无人居住,只是一楼前后间分别出租给他人开店。经初步了解,火灾系一楼的冷饮店电表处首先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幸亏扑救及时,火势控制在一楼,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周边住户和群众虚惊一场。
我们提醒广大群众对用火用电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保护生命财产安全。(通讯员 罗成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