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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牵引不当酿惨剧 涉案人员已依法逮捕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6日消息:本网8月5日刊登的《拖拉机牵引不当 一死一伤酿惨剧》一案,经公安机关查明,日前,县检察院对涉案人陈乙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涉案人陈甲与陈乙是两兄弟,安徽蒙县人,在苍南务工。今年7月,弟弟陈乙买了辆拖拉机,与哥哥陈甲一起做起运输生意。案发当日,兄弟俩驾驶着各自的拖拉机运输红砖,半路上陈甲驾驶的那辆出现故障。他们没有卸货修理,而是将两车用钢丝绳相连,由陈乙的车牵引陈甲的车前行,两车间距仅1.5米。当晚19时,车辆途经龙金大道薛家桥村路口时,陈乙发现车辆右侧有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车上坐着两个人,与自己的拖拉机离得很近,就往左侧稍微打方向盘并减速。陈乙的拖拉机顺利避让过去,但其后面陈甲的车没来得及更变方向,撞上了电动车,电动车连车带人钻进了陈甲的车底。兄弟俩下车查看事故情况,发现其中一名受害者已经死亡,另外一名受害者也伤得不轻。陈乙随即开车逃走,但十分钟后,想清楚不逃避责任的陈乙还是停好车,走回到事故现场,向交警投案。

虽然陈乙只离开了十分钟,但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已属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逃逸行为,将受到重罚。警方事后还查明,陈乙和陈甲的驾驶证、车辆牌照均是假的,并且车辆超重。另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陈乙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应用牵引装置不当、超载、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陈甲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并违反“轻便摩托车不能载人”的规定,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8月14日,县检察院对陈乙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记者 陈薇拉 通讯员 宁藏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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