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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调党校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苍南县委党校

公开选调党校教师简章

因党校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苍南县委党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选调对象:全县从事初、高中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主动性强,品行端正;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专业为政治思想教育和中文等,并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初、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采取写作考试、上课试讲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表),并附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报名人数若达不到选调计划1:4的比例要求,酌情减少选调计划数。

(二)报名方式、时间:

符合条件者在2012年7月30日—8月7日将报名表发至邮箱(cndxbgs@126.com)。经初审合格后由中共苍南县委党校电话通知应选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表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至党校现场确认。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事业科 68881517

县委党校办公室  64764297 (行政网668466)

(三)写作考试、上课试讲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写作考试,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4参加上课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写作考试成绩占60%,上课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2确定为考察人选。结合考察情况,择优录取,最终确定选调人选,并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本简章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党校共同负责实施。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苍南县委党校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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