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的通知》
苍南新闻网7月26日消息:为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大力整治丧葬陋习,切实解决丧事扰民,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的行为,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办丧新风尚。日前,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改革的通知》,并于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严管区内禁设灵堂
《通知》规定,各乡镇必须划定丧事活动严管区,严禁严管区内公路、街道(包括人行道)、居民区和繁华商业区两侧、住宅区、城市广场、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置灵堂、灵棚等,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燃烧和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放礼炮、吹打乐器、播放哀乐等,摆设酒席等影响城镇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禁止火花、出殡、回朝队伍游街、吹打、沿路燃放烟花爆竹、放车载礼炮、吹打乐器、播放哀乐,妨碍正常交通秩序。
做道场时严禁使用扩音设备
《通知》规定,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在确保不扰民的前提下,暂许在家做1-2天的道场,且必须在当天早上8点后开始,晚上10点之前结束。做道场时,严禁使用扩音设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车载礼炮。
党员公职人员操办丧事要备案
《通知》规定,治丧、悼念、出殡花圈(包括花篮、横匾)限10个以内;乐队限2支以内,每支乐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出殡车辆控制在5辆以内;严格控制丧事酒席,党员干部直系亲属丧事限10桌以内(每桌限10人以内);整个治丧活动不得赠送钱物(毛巾除外)。公民去世后,其亲属应当在24小时内到各中心镇办理相关手续;党员、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办丧,必须如实填写党员、公职人员家属操办丧事备案表。
此外,《通知》还规定,严管区丧户若未按规定办理丧事,且不听执法人员劝阻的,将不得享受各项殡葬改革惠民便民政策,违规行为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责令在媒体公开道歉。丧户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的,还将接受纪检、组织部门处理。(记者 陈薇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