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新政为企业减压 上半年共办理出口免抵退税1.88亿元
苍南新闻网7月25日消息:近日,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扩大了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同时放宽了企业申报退税期限,由原定90天调整为最长470天,这对于企业节省财务费用、缓解资金压力无疑于雪中送炭。据了解,上半年来,该局共办理出口免抵退税1.88亿元,同比增长49%。退税的“雨露”和服务的“阳光”让我县众多处于困境的出口企业倍感温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等,为出口企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与原出口退税政策相比,新政策扩大了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新政策规定,如果企业收购集团内成员企业及集团公司生产的货物用于出口,可视同自产货物享受退(免)税优惠政策,即增加视同自产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货物。”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此外,新政策也放宽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从原先规定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申报退税,修改为当年出口的货物可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之间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一般指每月15日之前。新政策还增加了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的内容,取消了小型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12个月审核期的规定,并对申报资料和审批程序进行了精简。
据悉,县国税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召开政策宣讲会,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出口退税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促进我县外贸经济快速发展。(通讯员 庄国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