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调整社保费缴纳标准 “五险”保额均上浮
苍南新闻网7月24日消息:日前,县政府根据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必须实行“一年一定”的要求,全面调整我县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其社保年度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
据悉,经过调整后,今年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月缴纳基数1787元,缴费比例22%,每人每月最低缴费393.14元;个体工商户最低缴费基数2095元,缴费比例18%,每人每月缴费377.1元。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述最低缴费基数的要如实上报,按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但企业职工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8934元,个体工商户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7857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4500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25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标准执行。
今年我县企事业职工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1787元,每人每月缴纳53.61元。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600元,缴费比例9.5%(其中住院统筹6%,门诊统筹3.5%),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每人每月247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787元,实行浮动费率制,月缴费标准分三类进行,各类行业缴费全由单位负担。职工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同样为1787元,每人每月缴纳17.87元,缴费全部由单位负担。
另据了解,明年1月开始 ,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缴费标准由每人21086元调整到25000元,参保缴费人员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由每人11808元调到15000元。(记者 耀星 实习生 凌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