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宇“三票制”创新发展新党员
苍南新闻网7月16日消息:盛宇集团党委根据《党章》第五条发展党员规定,结合非公企业现状,采取“三票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规范发展党员入党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取得显著效果。
自2008年以来,盛宇集团党委针对企业在发展党员中存在认识不清,确定发展党员对象标准不一,确定发展党员对象比较随意,对发展党员对象知晓度不高等情况,盛宇集团党委在认真学习、理解《党章》发展党员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讨论,结合非公企业实际,制定了“三票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新举措。
盛宇集团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分别通过党员推荐票决、群众测评票决和党委实名票决,三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员推荐票决,即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对象,所在支部召开党员推荐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被推荐对象获得与会党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才能进入群众测评票决程序。群众测评票决,即根据党员大会推荐结果,所在支部组织召开群众测评会,参会对象为所在部门或车间群众代表,被测评对象只有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才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党委实名票决,指对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的,召开党委会进行实名投票表决,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全票通过者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正式进入考察培养阶段。
据介绍,盛宇集团党委 “三票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让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符合《党章》要求和广大党员以及员工的心愿,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组织原则贯彻执行到位。“三票制”确保了入党积极分子的产生既尊重党员权利,又符合群众意愿,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自2008年以来,盛宇集团党委根据“三票制”的实施办法,共确定了70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已有20人加入了党组织,50名正在考察培养中。(通讯员 刘超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