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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出台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新增外观设计奖 专利大户最高奖15万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8日消息:日前,由县财政局和科技局联合制定印发的《苍南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比于2008年版,除了各类奖励额度略有提高外,还新增了外观设计专利奖励,尤其是专利大户的奖励额度,从原来的1万元更改为根据授权量从1万元到15万元不等。

据介绍,新印发的管理办法根据我县目前实际情况制定而成,主要在于鼓励发明创造,进一步发挥专利在转型升级和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专利战略实施,激发自主创新的热情。

据了解,我县的专利专项资金取自县“科学技术”专项经费中划拨、上级专利专项补助、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以及其它资金等几部分,主要用于授权专利奖励、专利实施、专利试点示范、专利保护、专利活动等方面。新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利第一权利人地址在本县辖区内的自然人,以及负责县专利事务协调管理的政府部门。

同时,新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利专项资金的补助与奖励的条件、额度以及审批程序,并对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办法执行过程中,将由县财政局和县科技局共同对各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该办法特别申明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全数追回已资助经费,并追究责任。另外,以立项方式申请补助的项目,按项目立项程序审批。(记者 简宁静 通讯员 陈圣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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