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公开庭审一涉嫌贩卖毒品案 毒贩当庭“爆料”盼立功减刑
苍南新闻网6月26日消息:今天上午,苍南县人民法院对缪某、梁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据了解, 3月29日,被告人缪某与“买家”况某相约在被告人梁某所住的龙港某宾馆房间内进行毒品交易。当日上午,缪某来到梁某房间,将准备进行毒品交易一事告诉了梁某。之后,梁某接听了况某给缪某的来电,还催促缪某快点把毒品交给买家。当天下午,况某带着另两位“买者”林甲和郑乙,同缪某一起来到梁某房间。被告人缪某将重32.78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冰毒以每克450元的价格卖给况某。况某拿到“货”后,将近15000元的现金货款给了梁某,“埋伏”已久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随即对涉案人缪某、梁某实行了抓捕,缪某、梁某被当场抓获。
原来,“买家”况某此前已到公安机关自首,并检举被告人缪某涉嫌毒品贩卖,以望戴罪立功,得到从轻处置。公安机关因此“导演”了这出引“毒”出洞的戏法,而况某带去的买者林甲和郑乙实际上就是公安民警乔装的。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缪某以“冤枉”作为开场白,企图为自己开脱,之后,又多次翻供,供述反复。但是,在清楚确凿的证据面前,最终还是认了罪。被告人梁某,系从犯,没直接参与毒品交易,认罪态度较好,有望得到从轻处罚。在法庭陈述的“最后关头”,缪某现场“爆料”,检举况某非法持有枪支,曾试图赠送给缪某,缪某没有接受。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庭要求检察机关对缪某检举的事实先进行核实,因此,该案延期审理。
此外,该案中涉及的龙港某宾馆未经消防验收和公安机关许可擅自投入使用,也没有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为毒品交易提供了场所,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休庭后,前来旁听庭审的旅馆业负责人与法院工作人员就如何规范旅馆经营,防范毒品交易进行了座谈。(记者 陈薇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