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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架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压线”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5日消息:水是生命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饮用水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我县在县环保局启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专项行动,当天开始,县环保局联手县纪检、公安、卫生、水利等部门对我县各大水库及各乡镇水源保护区进行为期三个多月的巡查,以确保“大水缸”清洁干净,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卫生优质的“放心水”。

桥墩水库、吴家园水库、挺南水库、护法寺调节水库、十八孔水库、铁官水库、赤溪官岙双剑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以及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渠道等地表水源保护区都是我县这次饮用水资源的“重点保护对象”。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严禁在保护区从事种植、放养禽畜、网箱养殖以及其他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严禁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倾倒工业废渣、生活生产垃圾、粪便和其它废物;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钓鱼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饮用水源的建设项目以及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所有机动船舶和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前,县政府发出通告,出台强硬措施,坚决向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的行为“叫停”,全面构架起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高压线”,以确保水源保护区不受“侵害”,不被污染。

据悉,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然无恙,我县还确定把水库库区管委会作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各类破坏饮用水源环境的行为。在保护区内设立机动车辆禁停区,对在禁停区内停车并实施游泳、休闲旅游等破坏、污染水体活动的,一经查实,由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罚。县政府还警钟重敲,凡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通告规定的,由县公安、卫生、水利、环保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党员干部、公车私用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方耀星 实习生 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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