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社会新闻

上路之前先“劝导”(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12日消息:开车上路之前先“换位”,当3小时“临时交警”,学习如何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11日上午,在灵溪镇玉苍路与城中路的4个交叉口上,站着“交通协管员”。

据悉,从6月1日开始,参加驾考的学员在科目二(场内)合格后报考科目三(道路)前,必须在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参与一次不少于3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李士明/摄)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