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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我待,快在农村开“小贷”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苏巧将 摄

温州日报记者 黄之宏

大大小小、各地各级媒体的报道,贴满在方培林会客室的这面剪报墙,显示着他在民间金融改革里的特殊身份。

1984年9月25日,方培林在苍南县钱库镇横街的家中挂上了“方兴钱庄”的牌子,争议随之而来。1985年,时任温州市委书记的董朝才,这位被民间视为改革知音的市委书记不仅在争议面前支持方培林,更希望央行批准牌照。中央来调研的人却不客气地告诉方培林,他们会让他个人办银行的梦落空。一年后,总行发来电报,拒绝发给私人钱庄金融业务许可证。方兴钱庄,在两年半的合法经营后,转入半非法的地下状态。

2000年,国家刚一出台《担保法》,方培林马上成立了第一个担保公司。2005年,方兴担保公司开创“银行存单质押履约担保”业务。这种“四方得益”的担保贷款模式,2年后在国家《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里得到回应。

2008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是他新的目标与奔头。而这,正是他对温州金融改革试验的破解。

“也许是巧合,也许,我们真的在推动改革。”方培林回顾一路,并不讳言“试错”,他反有一种自我安慰式的解嘲:“如果我当年没有开钱庄,就没有后来的文件禁止,也没有后来股份制银行的形态。” 他觉得,是他吃的第一只螃蟹,引起中央对民间金融机构化的重视。

此后,休息了十年,也想了十年。方培林东山再起时,张口“中央某文件”、闭口“条例的解释”,已学会从国家的条条框框里找关键词,找舞台。“当时我看到国家‘担保管理办法’提到第三人,这第三人等于是第三方,正是社会力量。”方培林发挥了一字突破的无限功力。2000年,他抓住第三方抵押贷款担保业务,他的方兴担保又一次吃了第一个螃蟹。

2008年之后,方培林最重要的发现是“小贷公司”。他近乎惊奇地发现,国家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方培林说,改革开放前国家对民间金融是取缔的、要打击的;改革开放后,中央对民间金融市场管理很无奈、很苍白,一直没有拿出“好东西”。

方培林所指的好东西,就是2008年银监会、人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这很了不起,改革开放前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文件。中央说得清楚,第一办到农村去、办到欠发达地区去;第二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注册资金门槛最低只用500万,第三,没有名额限制。”

中央对小贷公司的设定让方培林看到民间借贷阳光化的希望。

如果实行备案制而非限制数额、抬高门槛异化成大企业俱乐部,那么每个村镇都有一两家小贷公司;如果出现充分多的小贷公司,形成竞争,用《公司法》进行管理,那么民间贷款利率经过市场调节可能降下来;如果各地网点众多的小贷公司互通形成网络,形成行业协会,那么借贷风险能降低……最终,民间借贷生活在阳光之下。

这四年来,方培林把这个文件仔仔细细读了十几次。温州金改的解读,强化了这种理解。“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在民间普遍认为“含金量”最高的这句话里,方培林看到的是国家鼓励大家办“小贷”:“中央甚至是诱惑我们,让大家赶紧投身到小贷公司。”他觉得境外投资、村镇银行都是漫长的过程,如今的温州金改拖不起、等不起。时不我待,“小贷”才是多快好省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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