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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在全省率先出台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8日消息:如何对党代表履职情况给予准确、量化的评价,以更好地激发党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日前,我县针对党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

考评办法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出席(列席)有关会议情况、参加调研视察情况、参与提案提议情况、联系党员群众情况、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情况和参加代表团、小组和党代表工作室活动情况等7个方面作为党代表履职考评的主要内容。同时,将党代表的履职考评要求进行细化、量化。

党代表履职考评方法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打分。县委组织部根据每位代表一年来的履职表现,按百分考核的要求作出实事求是的评定,并根据得分情况,将代表履职情况评价分为履职好、履职较好、履职一般、履职较差等四个档次,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为履职好;75分以上者为履职较好;60分以上者为履职一般;60分以下者为履职较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评的党代表,可直接确定其考评结果为较差等次。党代表对年度考评评定的等次不服,可以向所在代表团或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和复核申请。对党代表的申诉和复核申请,县委组织部会同党代表所在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对党代表的年度考评等次进行复核。复核的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回复党代表,并应予公示和备案。党代表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评,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可补定等次。

考评办法规定,党代表履职考评情况作为每年评选优秀代表的主要依据和代表任期届满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党代表年度考评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将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得提名担任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代表评选。党代表在任期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包括两年)年度考评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将不得作为下届党代表的候选人。同时,对干部身份的党代表,还将其履职考评情况纳入干部管理的一项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 (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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