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国内国际  ->  国内  -> 正文国内

“故宫大盗”石柏魁被判13年 处罚金1.3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片:2011年5月11日,北京市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11日19时40分,北京市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在丰台区友联时代网吧将犯罪嫌疑人石柏魁(男,1983年出生,山东省曹县人)抓获归案,历时58小时迅速破获故宫博物院斋宫诚肃殿展品被盗案。中新社发 张岩 摄

新华网快讯:北京市二中院19日上午一审判处“故宫大盗”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