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男”持玩具枪抢走4条黄金项链 价值10万
苍南新闻网3月18日消息:日前,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充分利用在“三访三评”走访中所获得的线索,成功破获温州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灵溪“2012.1.11”特大蒙面抢劫金店案。
1月11日20时50分许,一名面戴口罩男子进入灵溪城区一金店内,还未等女店主陈某站立迎客,该男子便左手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手枪,大喊“抢劫的,不许动!”右手操起一把事先准备好的铁锤砸碎了一个摆放男士黄金项链柜台玻璃,抓了一把黄金项链后逃离现场,整个抢劫过程仅10秒钟。后陈某经清点,发现被歹徒抢走店里的男士黄金项链4条,价值约10万余元。
该案发生在灵溪闹市区且又是恰在“苏、湘、渝”特大持枪抢劫案通报会之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群众议论纷纷。闻讯后,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蒋荣国当即作出指示,要求组织警力全力侦破。随即,该局抽调灵溪中心派出所和刑大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由苍南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开始对此案的侦破工作。专案组虽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艰苦侦破,但由于犯罪嫌疑人蒙面作案,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案件没有取得实际性的进展,此案被温州市公安局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灵溪中心派出所刑侦队在开展 “三评三访”“进村入企”工作过程中,结合侦破工作,终于在3月9日发现灵溪镇凤池办事处浦内洪村的洪某(男,33岁)有重大作案嫌疑。一张抓捕洪某的大网紧锣密鼓地展开。而就恰在此时,民警得知,该洪已离开住所逃往外地。经调查,警方了解到洪某的家属较为通情达理,于是民警立即来到洪某家中,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其家属工作,洪某于3月12日上午,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灵溪中心派出所投案自首。
洪某交代, 1月11日下午,他因赌博输了钱后想起在电视里看到的抢劫画面便萌生了抢劫金店的想法。当晚,他从凤池家中拿了小孩子玩的塑料玩具枪、铁锤、口罩等工具开摩托车来到县城灵溪城中路寻找作案目标。他将摩托车停在河滨路,然后步行到城中路,对多家金店踩点后,他发现有一家金店虽然位于繁华路段,但店里只有一个妇女在,基本没有抵抗能力,也没有配备男保安,于是他决定就对该店下手。目标明确后,他立即去摩托车后备箱里取出一件外套换上,戴上口罩并取出塑料玩具枪、铁锤等工具于20时50分许,来到金店抢劫,后逃离现场并将塑料玩具枪、铁锤、外套、口罩等工具沿途抛弃。次日,洪某便将所抢的项链变卖,所获的的近7万元赃款大部分用于赌博与还债。
归案后,洪某为当初的无知与冲动十分后悔,表示将以自己最大的努力来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以减轻自己的罪孽。(通讯员 罗成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