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文明委关于2011年度县级文明机关候选单位及拟保留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单位的公示
根据县委发《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县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创建和复评单位进行考核、测评,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县台办、县科协、县气象局、县移民办、县水利局等五单位为2011年度文明机关候选单位,拟保留县政协机关、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招商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局、县城新区建设指挥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工业园区、县海洋渔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四家单位“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2012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候选单位和拟保留荣誉称号的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或县直机关工委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68881538 68881376
寄信地址:县行政中心635室
邮 编:325800
苍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