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知识问答
为什么要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答: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水利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道业,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重要基础保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与变革的关键时期,水利工作也正处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阶段,准确把握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阶段性特征,科学合理地确定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任务,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都必须系统掌握我国江河湖泊的资源环境状况以及水利行业发展能力等基础水信息,迫切需要开展一次全国的水利普查工作。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水利普查是全面摸清水利发展状况的迫切需要;(2)开展水利普查是加强水利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3)开展水利普查是谋划水利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4)开展水利普查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支撑;(5)开展水利普查是完善国情国力基础信息体系的重要内容。
本次水利普查有哪些特点?
答:本次水利普查具有以下特点:
(1)普查尚属首次,具有开创性
我国至今未开展过全国范围的水利普查工作,既缺乏工作经验,又没有专业普查队伍,配套的规程规范、专业技术标准等均需要在短期内制定并通过试点完善。
(2)普查方法先进,采用高新技术
本次水利普查将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调查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高分辨率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数据库技术、远程传输技术及模型分析等高新科技手段。高新技术的应用,不仅提升了普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也节省了人力、物力。
(3)普查内容全面,指标复杂,工作量大
水利普查不是某个水利单项业务的调查,而是包含河湖基本情况、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土保持、行业能力等六大方面的综合性、系统性普查。共设计普查表48张,包含320个普查指标,既包含自然资源和环境指标,又包含经济社会指标;既有水利行业内指标,又有水利行业外指标;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既有静态指标,又有动态指标。同时,各指标之间关联程度高,平衡关系非常复杂,普查工作量大。
(4)普查对象间关联关系复杂
水利普查共包含33个普查对象,各类普查对象之间存在相互依存、归并、衔接等关联关系。在组织实施上。须注意相互之间的协同实施与衔接。
(5)普查对象跨界(行政区界)情况复杂
本次普查跨各级行政区划的普查对象较多,如跨界(县、地、省界)的河流及湖泊,跨县(或地及省界)灌区、水源地、引调水工程、堤防工程等,跨界关系多样,管理情况复杂。
(6)建立台账,获取动态指标数据
为准确获取动态指标数据,建立健全基层登记制度,本次水利普查要求对部分取水口和经济社会用水户的取水量和用水量等动态指标建立台账,要求逐月记录台账数据。建立台账是保证本次普查动态指标数据真实可靠的关键措施,健全计量设施是获取客观、真实数据的保障。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单位以及重点经济社会用水户等。具体普查对象包括以下六类:
(1)河流湖泊:流域面积50 k㎡。以上的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1 k㎡以上的湖泊;(2)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引调水、堤防、农村供水、塘坝、窖池、灌区和地下水取水井等十一类工程;(3)经济社会取用水户:城乡居民生活、工业及第三产业等用水单位,灌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公共供水企业等用水户;(4)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河湖各类取水口、地表水水源地、入河湖排污口、治理保护河段与湖泊;(5)水土保持:水蚀、风蚀、冻融侵蚀区域,侵蚀沟道,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及淤地坝等;(6)水利单位:包括水利行政机关、事业、企业、社团、乡镇水利管理单位等五类单位。
本次水利普查包含哪几项普查内容?
答:本次水利普查包含以下六项普查内容和两个专项普查:
(1)河湖基本情况普查
普查流域面积50 k㎡及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流域面积和河长,常年水面面积在l k㎡及以上湖泊的名称、位置、咸淡水属性、常年水面面积;并普查流域面积l00k㎡及以上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水文特征和常年水面面积在lO k㎡及以上湖泊的形态特征。
(2)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
以独立发挥作用的各类水利工程为普查对象,查清我国水库、水电站等十一类工程的数量、分布等基础信息,重点查清一定规模以上的各类水利工程的特性、规模与能力、效益及管理等基本情况,对规模以下的工程了解其数量及总体规模情况。包含灌Ⅸ和地下水取水井两个专项普查。
(3)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
在摸清各类经济社会用水户数量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采取用水大户逐个调查与其他用水户典型调查(或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调查,查清城乡生活,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用水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用水状况。
(4)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
查清我国河流湖泊的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的总体情况。重点调查规模以上河湖取水口基本情况及取水量、地表水水源地及供水量、河流湖泊治理及水功能区划、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基本情况及入河湖废污水量等。
(5)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包括土壤侵蚀普查、侵蚀沟道普查和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普查三项内容。
(6)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全面查清水利单位的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资产规模及运营状况等。重点调查水利系统内单位情况,水利系统外单位简单调查。
(7)灌区专项调查
全面查清灌溉面积及其分布,灌区的数量、分布、灌面、灌排工程等信息。
(8)地下水取水井专项调查
全面查清地下水取水井的数量、分布及地下水取水量等信息。
- (9)滩涂围垦调查(我省增加一项)
全面查清围垦工程数量、面积、分布等信息。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什么是标准时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时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标准时点是指对被调查对象登记时所依据的统一时点。调查资料必须反映调查对象的这一时点上的状况.以避免调查时因情况变动而产生重复登记或遗漏现象。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1年度。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进度是如何安排的?
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为期3年,从2010年1月一2012年12月。总体上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清查登记阶段、填表上报阶段和成果发布四个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为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为清查登记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为填表上报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为成果发布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