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22日消息:日前,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据悉,该税收优惠政策中所称的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家政服务包括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家庭烹饪。员工制家政服务员,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是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三是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