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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39人的特重大交通事故以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来源:法制网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谢保华

12月6日,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主持双方签订了最后一份调解书,这起伤亡39人的特重大交通事故终于以调解形式成功结案。

去年7月25日,沈海高速宁德福安段曾发生一起特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浙CD3697号的大客车侧翻与他车相撞,造成7人当场死亡,32人不同程度受伤。该案经法院审理后,终于以调解结案,受害人及其家属获赔偿合计1333万余元。

“7•25”事故涉案受害人曾被疑为苍南干部组团集体“公款旅游”

2010年7月,某大学函授学院04级公共管理班为庆祝同学毕业4周年,该班学生在班长、苍南县文联主席刘某某的牵头组织下,自费组团“福建白水洋二日游”,并将旅游活动承包给神州旅行社,神州旅行社又租赁了金龙汽车租赁公司的大客车。7月24日上午,神州旅行社指派1名导游带领37名旅客乘坐浙CD3697号大客车从苍南出发前往白水洋景区,7月25日傍晚在返回苍南的路上,恰遇雨天路滑,大客车仍超速行驶,在通过沈海高速公路福安市溪尾右转弯路段时,失控碰撞中央护栏后侧翻冲入对向车道,碰撞对向驶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该事故共造成该车上7人死亡、32人不同程度受伤。由于大部分受害人员系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其中有部分为企业职工),曾有媒体疑为干部组团集体“公款旅游”,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善后工作中,责任方认为索赔数额过高拒绝理赔

得悉事故发生后,福建、浙江两省部门立即展开救援。宁德高速交警立即上路封锁道路、疏导交通,保证抢救车辆及时通行。当地公安交警、消防、卫生、路政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苍南县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成立医疗救治、事故处理、综合协调等工作组赶到福建,配合开展工作。

然而,在救援工作结束、伤员得到救治后,在理赔阶段却碰到了困难。苍南县政府召集了各方当事人,对本案的处理进行了协商。令人意料不到的是,神州旅行社虽有旅行社资格,但其营业执照已经于2009年被吊销,其法定代表人年事已高,也未实际参加旅行社的日常经营工作,其儿子也在本事故中死亡,实际经营人停止旅行社营业外出。汽车租赁公司在事故后停止了营业,法定代表人也了无音讯。而保险公司提出的理赔方案与众受害人及家属的要求差距过大无法让人接受。县政府在多次协调无果且部分伤者尚需后续治疗、无法一次性解决的情况下,建议受害人走诉讼途径解决。

法院主持调解,受害人最终获赔1333万余元

各受害人及家属因赔偿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多次到政府部门上访无果。2010年10月份以后,陆续有33人向苍南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起诉总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

苍南法院受理该系列案后,立即对旅行社和汽车租赁公司的财产进行清查,在第一时间对旅行社股东宋某正在转移的房产以及汽车租赁公司名下的四辆大型客车进行财产保全。并组织骨干力量对本系列案进行调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出每位受害者的赔偿数额,多次组织召集受害人及其家属沟通谈话,向其分析案件利弊,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心理预期;借助社会各种力量,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到旅行社及汽车租赁公司的股东,向其释明法理,逐步消除防备和逃避心理,促使其从被动接受调解转变为主动要求调解。由于众受害人提起的是侵权之诉,保险公司认为侵权纠纷跟其商业合同纠纷不属同一个法律关系,拒绝直接赔偿。法院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协助,由苍南县政府主要领导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在本案中一并予以处理,并争取最大限度理赔。与此同时,还通过其他受害者联系到未起诉的当事人,动员其起诉,一并进行调解,除2名受害者伤势较轻明确表示不起诉及客车驾驶员与金龙公司另行达成调解协议外,29名伤者及7名死者家属全部起诉。同时将由其他法院受理的2件一并纳入统一调解的范围。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最终旅行社赔偿70万元,汽车租赁公司赔偿112万元,各保险公司共理赔1148.33万元,途径补偿2.95万元,29名伤者及7名死者家属共计获赔1333.28万元,其中死者家属最高赔偿103.7余万元,(最低获赔84.6万余元,平均92.3万余元,略高于温州动车事故死者的水平)。至此,该系列案件得以全部彻底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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