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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调”一年 渐入佳境——苍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周年回眸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27日消息:近日,苍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一周年座谈会在县司法局召开。去年11月4日,苍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调委”)正式成立,一年来,“县医调委”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800多人次,受理医疗纠纷要案40起,成功调解36起,调解成功率达90%,调解范围覆盖了全县各医院。患方索赔999万元,经调解实际赔付192.4万元,赔付率19.2%。

◇机制,在一次次的关怀中完善

市委副书记朱贤良二次来查,县委书记黄寿龙三次来访,时任县委副书记林晓峰调研十余次。可以说,我县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处置机制,是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下不断建立和完善。

为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切实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提出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牵头组建“县医调委”,在机关办公场所很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宽敞办公用房作为“县医调委”的办公室,并多方筹措、积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实行以奖代补,有力保障了“县医调委”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县卫生局发挥部门指导作用,组织各医院人员及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代表建立医疗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县医调委”运行中有关问题。

从建立之初,我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处在一个高起点。全市“大调解”体系建设现场会期间,“县医调委”作为示范点之一,其宽敞的办公环境,浓郁的文化氛围,规范的工作制度,得到了各视察领导的肯定。

◇队伍,在一次次的实践中磨合

调处医疗纠纷涉及知识面广,化解难度大,对调解员的专业背景和社会经验有着很高的要求。“县医调委”现有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既有长期实践调解经验的老干部、老医师、老调解员,也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毕业生,达到“新老搭配”、“法医互补”的要求。

“ 县医调委”十分注重加强调解员素质建设,通过编制医疗纠纷调处常用手册,举办医疗纠纷专题培训会,组织实践学习研究等多种形式,促进队伍整体调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化解医疗纠纷需要。还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手册》、《侵权责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医疗事故保险理赔业务知识。

在调处医疗纠纷过程中,“县医调委”往往全员参与,老调解员担任首席调解员主持大局,老医师任助理调解员提供专业支持,年轻同志担任调解记录员,在“小跟班”的岗位上学习锻炼。各司其职,专业互补,带来的不仅仅是素质的提升,工作效率也在无形中得到提高,在“县医调委”的受理调处案件中,近70%是在两次调处下完结的。

◇权威,在一次次的调解中树立

去年11月17日,我县妇女曾某在县某医院进行刮宫手术,造成肺部、肝部等感染,一度休克。在调解过程中,她要求赔偿36万元,医患双方还携律师参与调解。县医调委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后以赔付96000元调处完结,双方非常满意,连在场律师也认为调处结果合情合法。

今年2月4日,2岁的幼儿陈某因在家误服“息可宁糖浆”半瓶后,到县某医院就诊,造成“硫酸铜”中毒。患方索赔38万元,而院方认为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经调处,最后以赔付5万元调处完结,院方对调解员的深厚的专业知识表示信服,患方还特定送来锦旗以示感谢。事后,县医调委还专门对患方进行回访,看望幼儿的身体恢复情况,了解调解工作的满意度。

从成立至今,县医调委调解员们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尽力维护双方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实事求是,全心全意地工作,赢得了医患双方的首肯。(苍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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