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乡镇部门  -> 正文乡镇部门
行政处理为主 经济惩戒为辅

县财政局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20日消息:为规范财政管理,提高全局干部依法理财水平,日前,县财政局决定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局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因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理。

实行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财政预算、预算执行、财政监督、其他管理四个方面共32点内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行政处理为主、经济惩戒为辅,两类追究形式可以结合使用。

该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执法责任考核办公室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责考办负责收集、汇总、审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相关资料,并将审核后的行政执法过错案件移交局追究办;追究办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追究办提交的过错案件调查报告审议后,作出处理决定。(杨梅芳)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