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县审计局长杨立祥就贯彻落实《规定》与《办法》接受记者采访2011年9月30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0年12月8日发布)和《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1年8月4日发布),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为我省“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和《办法》,日前县审计局局长杨立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此次出台的《规定》和《办法》都是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您能否先介绍下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
答: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这里所说的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它与我们平常所讲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在项目组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明显区别。通俗地讲,前者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后者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
问:《规定》和《办法》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其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规定》和《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第二,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第四,对加强审计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法规制度,是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二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具体操作。三是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性。它是在承接旧的规定和办法的基础上,对新的成果进行了总结归纳、吸收利用,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结果运用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四是体现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的统一性。它既与审计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巡视、问责等干部管理监督的法规制度相衔接,使之成为兼顾审计监督、组织监督和纪检监督等立法要求的法规文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法规制度。
问:《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定》和《办法》在框架结构上分为总则、组织协调(组织领导)、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附则等,共6章44条和6章51条。
概括的讲,主要内容是建立五大机制,一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重要事项,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告知制度、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http://baike.esnai.com/view.aspx?w=%d4%f0%c8%ce%b1%a8%b8%e6>制度、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将报告年度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三是完善分类管理分类审计机制。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要求,实施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四是完善审计质量管理机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总体 <http://baike.esnai.com/view.aspx?w=%d7%dc%cc%e5>要求,提出“一观、三化、一廉”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即重点监督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和廉洁自律情况。五是建立健全问效问责机制。将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健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审计结果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哪些呢?
答:此次《规定》和《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重新作了明确,同时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乡镇级至省部级的党政领导,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具体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县直属党政工作部门(含指挥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县级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他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
问:领导干部离任是否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答:领导干部离任并不一定都要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但一定要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免职、辞去公职、辞退之前,应清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经济诉讼和担保,以及个人管理使用的公共财物和账面未涉及的其他事项等,按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任经济事项的交接手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不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代替”。此外,为防范因交接手续不规范、交接不及时、交接内容不完整等因素给交接双方责任划分带来的困难或矛盾纠纷,我县已根据有关规定出台《苍南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交接内容与手续。
问: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呢?
答: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了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在审计上述主要内容同时,还会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问: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当承当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规定》和《办法》将有关责任划分为三种: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划分标准是:直接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主持相关会议讨论等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主管责任的划分标准是: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它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统一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问:如何有效运用审计结果呢?
答:《规定》和《办法》在两个方面对审计结果运用提出了要求: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要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干部管理监督规定的相关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问:您认为该如何推进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答: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内管干部审计)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推动内管干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内审机构和人员建设,认真开展好内管干部审计工作,切实发挥服务干部管理监督和单位发展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作用。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规范体系,保障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内管干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开展内管干部审计工作。
问:我县审计机关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和《办法》,将采取哪些举措呢?
答:今后,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贯彻落实《规定》和《办法》:
首先要做好《规定》和《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在时间上,主要分二个阶段来逐步推进,第一阶段以《规定》和《办法》为主,第二阶段将以我县本级新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为主。在方式上,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规定》、《办法》与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审计机关法规学习、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通过苍南电视台、《今日苍南》、苍南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苍南审计门户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宣传;三是要与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通过会议、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共同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我局已研究起草了《苍南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苍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待完善后将与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联合报送县委、县政府审核发布。
最后要立足服务,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五大功能”的效果。一是发挥好“防范”功能,及时总结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追究责任更加着眼于风险预警,整改督查更加着眼于建章立制。二是发挥好“监督”功能,制定经责审计中长期规划,建立轮审制度。三是发挥好“护法”功能,监督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大问效问责力度。四是发挥好“惩治”功能,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决策失误、损失浪费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五是发挥好“服务”功能,紧紧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呼声,有效服务社会、服务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