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建立粮油仓库维修改造资金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4日消息: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粮食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0〕215号)的规定,日前,县财政局建立了粮油仓库维修改造资金报告制度,要求各仓点定期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据了解,2008年至2010年期间,我县加快了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共投入600多万元专项资金,使全县现有34个仓点的仓房老旧现象及危房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观。为使资金的分配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择优引导、专款专用的原则。县财政局严把资金使用关,对名仓点包括储备粮油仓库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绿色储粮技术应用等确保储备粮油安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都要实行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总体情况、项目完工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达到的效果等。
同时,在项目选择时,由县财政局、粮食局共同商定,以防止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吴守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