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有风险 远程购物需谨慎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切勿贸然购买苍南新闻网10月20日消息:日前,我县居民上网购物时被连环诈骗,损失现金5299元后才恍然大悟。
近日,家住苍南的张某上网时,在某网站上看到一个购物广告,卖比较高档的手机,其看中一个标价是1299元的诺基亚N97手机,经对方联系后,张某于6月25日在指定地收到了手机,货款付给了邮递员,后发现该手机有质量问题。经双方商定,对方同意更换一部价值1700元N95的手机,其收到手机后发现该手机仍有质量问题,再与对方交涉,对方同意给其寄一张3000元银行卡,让其交给邮递员1300元差价,但其收到卡后发现卡内的钱无法取出,经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卡的磁条坏了,再给其寄一张4000元的支票,让其交给邮递员1000元差价等,而张某收到支票后,发现支票还是假的,这才发现被骗,前后共被骗5299元。
随着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远程购物的进一步盛行,“货到付款”已经成为人们进行远程订货、当面交易的一种方式,且这种方式对于初次进行远程购物的消费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由于此类快递业务作为一个新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现金交易,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有效监管,因此存在着巨大的安防漏洞,极易引发各类诈骗案件。
许多电视购物、网购消费者对这“十分保险”的“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没有防范意识,认为商家能“货到付款”,说明商家的信誉和商品质量值得信任。这让狡猾的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他们打着“商品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的承诺来引诱消费者,精心策划新的骗局。一旦消费者进行定购,嫌疑人则以其他产品、假冒产品等物品充当商品,通过快递公司或嫌疑人将货物送至受害人手中。而大多受害人在收货时并没有防范意识,或送货人以行业规则为由,拒绝付款前验货,要求其先付款后打开货物,而等当事人发现货物有问题时送货人早已离开。甚至在交易完成后,他们还能以各类售后服务为名,以调换货补差价,现金返利等借口进行连环诈骗案件。
警方提醒网民应尽量在信誉好的购物网站购物,在购物前要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进行全面了解。不要简单随意地通过搜索引擎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各类非规范的购物网站等等。对于商品价格与市价差距过于悬殊或不合理时,更应小心求证,切勿贸然购买。(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