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钢瓶使用期限15年 置换费不超过140元
苍南新闻网10月13日消息:今天,家住灵溪康乐路的朱先生打进热线电话,称今天在更换煤气时,对方除收取更换的煤气费121元外还要加收30元,作为钢瓶置换费。“以前从没有听过换煤气还要交钢瓶检验费,这费用该不该收?”
记者随即电话联系了县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主任吴联栋了解这一情况。吴主任告诉记者,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期限为15年,目前市场还在流通的“螺丝瓶”(护罩用螺丝连接到钢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1996年以前按照原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的,至2011年已满15年,到了报废期限。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全县所有的液化气“螺丝瓶”将全部报废。
至于液化气钢瓶“以废换新”到底该收取多少费用?吴主任说:“目前置换费用只要不超过140元都是符合情理的”。吴主任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按目前相关规定,厂家以每40元一个的价格回收报废的“螺丝瓶”,而目前新出产的钢瓶出产价需180元一个,这其中每个钢瓶差价140元。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的更换方式略有不同,目前我县有两种形式更换钢瓶,一是燃气经营企业免费给用户提供新的液化气钢瓶(或者检验合格的焊接钢瓶),收取一定的押金,届时全部返还;另一种是采用置换的方式,即收取这一定的置换费用,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但总原则是不能超过差价。目前苍南燃气经营企业70余家,竞争较为激烈,对于液化气钢瓶置换的价格,政府采用市场调控的原则,职能部门将对液化气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