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时代都市广场“黑保安”入户抢劫获重刑
苍南新闻网10月13日消息:灵溪镇时代都市广场小区的业主吴女士直到案子破了,才知道家里的钥匙到了小区保安手里。
日前,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小区原保安朱俊锋及其同伙胡远俊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小区原保安陈松宝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09年3月下旬的一天,保安陈松宝有一天巡逻时,发现吴女士将钥匙插在锁孔里,忘记拔了。他偷偷将钥匙藏了起来,20多天后,他尝试了一下,发现锁没换,入室盗得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条,价值4000余元。做贼心虚的他在一个多月后辞职,钥匙便一直放在身边。
2011年2月中旬一天,已是瑞安一个小区保安主管的陈松宝向曾经在灵溪时代广场小区一起当保安的同事朱俊锋提起自己持有里面某一套房的钥匙,并让朱俊锋多叫几个人去,将该住户的主人捆绑起来劫点财物。二人还约定事成之后分赃给陈松宝作为提供钥匙的报酬。此后,陈松宝将钥匙交与朱俊锋。
朱俊锋取得钥匙后,纠集了胡远俊和“阿南”(身份待查)于2011年3月1日早上9时许,利用陈松宝提供的钥匙开门入室,捆绑了户主吴女士,劫走现金4100元、金手镯一只、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iPhone4手机一只,价值17000余元。(记者 少小 通讯员 蔡一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