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小额贷款公司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健康稳健发展,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缓解小企业融资难,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县府办《关于印发促进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苍政办【2009】181号)精神,经成员单位联合会审,同时参考省、市金融办综合评价结果,拟下达201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财政补助资金759.27万元(其中: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32.4万元、苍南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26.87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期: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补助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灵溪镇江滨路218号,邮编:325800
联系电话:0577-64703762
联系人:吴守如
苍南县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