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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4.11”火灾案开庭 主要责任人被控玩忽职守罪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0月11日消息:身为主持工作的综治办副主任,在工作中发现责任区内企业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后,却没能有效督促整改,放任企业“带病”生产,引发火灾致7人死亡。10月9日,县法院公开审理龙港镇沿江办事处原综治办副主任林开益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

去年10月,龙港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林开益在带队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时,发现纺织二街230号企业的生产车间搭建木制阁楼、生产区域与住宿区域未进行有效的防火隔离、车间内未配备灭火器等三项严重安全隐患,于是当场下达了《安全生产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在7日内整改完毕。

7日后,林开益带队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仅仅配备了灭火器,木制阁楼仍未拆除,生产区与住宿区依然相连在一起。但林开益等人仅仅对该企业进行口头警告:如果再不整改,就采取停电措施。除此之外,再无采取任何整改督促措施。今年3月,林开益调离了岗位。在工作交接时,他未提及纺织二街230号企业的安全隐患。今年4月11日23时30分许,龙港镇纺织二街230号企业生产车间引发了火灾事故,企业主母亲、儿子和5名楼上住户等7人葬身火海,企业主夫妇及其女儿三人被烧伤。(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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