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的通告
苍政〔2011〕56号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等法律和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18日对防空音响警报进行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1年9月18日上午10:10—10:23分;其中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10:10—10:13鸣放空袭警报;10:20—10:23鸣放空袭解除警报。
二、试鸣范围
灵溪、龙港、钱库、金乡、宜山、桥墩等6个人防重点镇的城区。
三、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3.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九·一八”事变简介
“九·一八”事变(又称沈阳事变)指1931年9月18日在中国东北爆发的一次军事冲突和政治事件,冲突双方是中国东北军和日本关东军。1931年9月18日晚,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按照精心策划的阴谋,由铁道“守备队”炸毁沈阳柳条湖附近的南满铁路路轨,并嫁祸于中国军队,这就是所谓的“柳条湖事件”。日军以此为借口,突然向驻守在沈阳北大营的中国军队发动进攻。由于东北军执行“不抵抗政策”,当晚日军便攻占北大营,次日占领整个沈阳城。日军继续向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广大地区进攻,短短4个多月内,128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土3.5倍的中国东北全部沦陷,3000多万父老乡亲成了亡国奴。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九·一八”事件爆发后,日本与中国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在日本国内,主战的日本军部地位上升,导致日本走上全面侵华的道路。这次事件爆发后的几年时间内,东北三省全部被日本关东军占领,因此被我国民众视为国耻。直至今日,9月18日在中国许多非正式场合都被称为“国耻日”。(苍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