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审批前听证会公告
国家海洋局拟对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组织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审批前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规划的基本情况: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位于苍南县东海岸、鳌江口南岸,南接琵琶山、舥艚港,西接龙港东塘标准堤,规划建设用海面积2488.21公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等,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本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内的原有养殖功能作出调整,区域附近海域的其他相关功能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2、听证申请:需要申请听证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2011年8月24日至28日)内进行报名申请听证,我局将按规定审查或公告登记后组织听证会。
3、申请联系方式: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0577-59868053,联系人:尤祖锁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0577-88840739,联系人:叶晨曦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0571-88007095;联系人:李月定;
4、听证参加人员和具体听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