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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家园部分业主自行拆除顶层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专栏】违必拆 六先拆——净化城乡建设环境

同是顶层有无违建之区别

一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后顶层恢复原样

苍南新闻网8月16日消息:记者今天从灵溪怡和家园物业公司了解到,这几天该小区内已有业主自行拆除了顶层违法建筑,有些业主还主动与物业公司联系商讨拆除办法,共同促进小区和谐构建。

据了解,自2009年怡和家园交付使用以来,有些业主利用房开公司在房屋设计时顶层上面留有框架之便利,在装修房屋时顺便对顶层上面的框架违法搭建阳光房或进行钢筋水泥结构扩建,影响了小区整体形象,广大业主反映强烈。为配合我县开展的“两违”整治大行动,少数业主已主动叫来工人,对顶层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统计,该小区拥有顶层的套房共有117套,已有82套擅自违法搭建阳光房或进行钢筋水泥结构扩建。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及灵溪规建所执法人员曾多次现场制止,并发放责令停工或限期改正通知书。

新闻链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作出相关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记者 冯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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