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办公室公告
(第一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数量
面向全县范围内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5名,其中定向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各选拔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是2008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苍南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向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放宽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受组织处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的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及苍南党建网站上发布公告。
2、推荐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按规定填写《苍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报名登记表》(表格可登陆苍南党建网下载),选择类型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及年度考核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报名地点:苍南行政中心七楼7F-2会议室,联系电话:68881237。
3、资格审查。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负责初审,个人自荐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协助初审,再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经资格审查,选拔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到8:1的,相应核减选拔职位数。
4、笔试。初定8月下旬举行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分数满分折成40分、面试分数满分折成60分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7、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提出拟定预备人选报县委常委会决定,并按规定对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的,取消任用资格,不再递补。安排预备人选挂职锻炼1年。
8、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组织领导
这次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为加强领导,成立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力同任组长,叶茂孝、黄邦领、陈绍华、叶信迪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邦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组织组、考试组、监督组,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的相关宣传发动和组织指导工作。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加竞争,接受组织挑选。
苍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工作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