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挂牌招才”选拔领导干部的公告
(2011年第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苍南县领导干部绩擢法(试行)》的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挂牌招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招才”岗位及负责项目
1、苍南县大调解协调指导中心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1名,负责全县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县大调解协调指导中心的管理工作。
2、苍南县海洋渔业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副科长级)1名,负责霞关一级渔港二期、渔寮渔港等2个项目在建工程建设工作。
项目详情见各项目说明书,可到报名现场领取,也可在苍南党建网www.cndj.gov.cn下载。
二、报名资格条件
“挂牌招才”面向苍南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中层正职任职时间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7月31日)以上;
(2)有能力承担岗位说明书要求的目标任务,其中苍南县大调解协调指导中心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岗位还须具备两年以上政法综治信访调解工作经历;
⑶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拔主要程序
1、自荐报名。采取公开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需围绕目标岗位职责,提出挂牌岗位任期工作方案,并就履职目标作出书面承诺(详见报名须知,可到报名现场领取,也可在苍南党建网www.cndj.gov.cn下载。
2、审查遴选。对报名者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如挂牌岗位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超过5名(含5名),则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者所提出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分析评估,按目标岗位1:5的比例遴选入围。
3、现场答辩。根据审查遴选结果,组织人员对入围者进行现场答辩。
4、组织考察。根据报名者综合素质、审查遴选结果和现场答辩情况,按目标岗位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结合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注重对考察对象进行德的考察。
5、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决定拟任人选,如某岗位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人选任用。
6、聘任试岗。拟任人选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聘期按项目目标任务要求确定。
7、目标考绩。试岗对象聘任期满后,组织人员围绕目标岗位要求及其承诺进行考绩,对是否胜任聘任职位作出评价。
8、正式任职。根据考绩情况和试岗期间表现,能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并得到群众公认的,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不胜任或不适合所聘任岗位的,解除聘任职务,回原单位按聘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19日(8:30-12:00和14:00-17:30);
挂牌岗位任期工作方案和履职目标书面承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26日下午17:30(以送达为准,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苍南县行政中心7F-2会议室(联系电话:68881226)。
报名者需填写《苍南县“挂牌招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年度考核情况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1寸照片3张(背面写清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到指定地点现场预报名。其中报苍南县大调解协调指导中心专职副主任(副科长级)岗位还须提供两年以上政法综治信访调解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苍南县“挂牌招才”报名登记表》可以在苍南党建网上下载。
挂牌岗位任期工作方案和履职目标书面承诺材料提交地点:苍南县行政中心711室(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电话:68881226)
3、有关要求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一个岗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