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发出全市首张“限高令” 被执行人9项消费被限制
苍南新闻网8月14日消息:针对部分“老赖”以各种方式故意躲避债务履行,却依旧过着奢侈生活,从而引起申请人强烈不满的现状,日前,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据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被执行人苍南明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温州地区首张“限制高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从事高消费行为。
该“限高令”限制内容为9项,具体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该院将依法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讯员 章志刚 吴圣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