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90后”犯罪渐成主角 呈现“三高”特点
苍南新闻网8月14日消息:今年1至6月,苍南县人民法院共判处“90”后犯罪案件163件28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件21人,分别增长4.9%和7.47%。案件数及涉案人员均处在高位运行,“90后”渐成我县犯罪的“主力军”。当前,“90后”罪犯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传统犯罪类型比例高,但多元化趋势明显
由于在校“90”后缺乏良好的价值观和年龄偏小的缘故,易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和影视世俗暴力文化的影响,易实施侵财、人身侵害型犯罪。1-6月,涉及传统类型的抢劫、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奸以及贩卖毒品等7类案件达143件,占87.73%。虽然犯罪类型居于传统,但同时多元化趋势明显,出现了绑架、组织卖淫、妨碍公务、交通肇事等青少年以往较少参与的犯罪类型。
在校学生犯罪比例高,作案动机较盲目冲动
2009年在校“90后”犯罪14人,2010年猛增至51人,今年1至6月已达26人,占9.25%,其作案动机较为盲目和冲动,常因琐事而刀锋相向、棍棒相加,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械斗。如被告人章某(女)等5人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一案中,被告人章某因琐事与同班同学苏某某(女)发生争执,后双方两度邀约打架解决,并于去年1月22日下午放学后各自纠集同学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在灵溪镇政法桥上进行斗殴,造成一人重伤。
结伙犯罪比例高,暴力犯罪现象突出
“90”后犯罪案件中大多数属于团伙作案,以同学、网友、同乡为纽带逐渐形成稳定的有预谋的团伙犯罪组织。据统计,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案件达46件,占28.22%。其中,结伙抢劫、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共同故意伤害尤为突出。同时,部分案件的罪犯已经结成了犯罪团伙,多次作案。如被告人曾某等12人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中,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间,被告人曾某等人或分或合,结伙窜至我县灵溪镇、瑞安市飞云镇,持械入室抢劫达10次,抢劫所得为22656元,并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另外,90后的暴力犯罪特征突出,其中173人为暴力性犯罪,比例高达61.57%。(通讯员 池长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