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经济新闻

我县出台《办法》规范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2日消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更好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日前,我县专门出台了《苍南县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从县财政年初预算中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为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商贸流通企业,以及依法成立的服务我县商贸流通业的行业协会和相关单位。

支持范围是:扶持商贸企业规模经营,主要用于鼓励商贸企业上规模、改造提升、创办现代商品交易市场及支持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发展新型业态,支持引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企业创新和创品牌;扶持商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完善发展商业特色街;改造提升定点屠宰场设施,推广定点屠宰等。实行项目投资补助、费用资助和资金奖励等方式进行支持。(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守如 青友)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