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结束 未检企业将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30日消息: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时间。今天,据龙港工商分局消息,该镇还有几百家企业尚未完成年检办理。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时间接受年度检验的,将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并根据企业类型,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如果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就不能再取得原营业执照,原企业名称3年之内不得使用。同时,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会被列入“黑名单”。(龙广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