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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融入“大调解” 已结案10多件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8日消息:日前,来自贵州省大方县三元乡的民工张娅向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撑腰,运用调解方式帮她轻松讨回了3万多元的交通事故赔偿金。

今年5月9日晚,张娅乘坐廖某的自行车,途径浦亭乡灵浦村一民房前时,被雷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撞伤,经过医院一个多月的治疗,张娅共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6月13日,张娅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6月16日,通过县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对雷某进行了耐心的政策法律宣讲及解释,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结案。

针对近年来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大多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农民工劳资纠纷等民事案件,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全县构建“大调解”体系试点工作部署,相继在县人民法院、县大调解协调中心、县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安排人员常驻办公,建立了法律援助与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非诉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第一道防线”和矛盾缓冲剂的作用,推进了法律援助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

据统计,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已达1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这种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方式,既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更为受援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周中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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