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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抢劫猥亵女子 男子九年八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27日消息:25岁的刘某,从2002年以来曾七次因盗窃、猥亵女子进了班房。屡教不改的他昨天凌晨又肆意妄为,尾随女子,不仅抢劫了年轻女子手提包和手机,而且强制猥亵其身体。当晚,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苍南警方抓获归案。6月23日凌晨,刘某被浙江苍南警方刑拘,这也是他九年来第八次进班房。

6月22日凌晨0时50分,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案,称在灵溪镇大门路灵溪镇二小前有人被抢劫。

警情就是命令。该所立即指令正在附近路面巡逻的处警人员3分钟即火迅赶到现场。报案者朱某告诉民警,刚才在灵溪镇二小对面,一名女子被一名男子猥亵后抢去手提包,是自己帮忙将被抢的包夺了回来,那名嫌疑人朝东逃窜了。处警民警带上朱某向疑犯逃跑方向追击,同时将情况向领导进行了汇报,迅速调集在街面执行巡逻的民警进行围堵。

凌晨1时许,当民警带着朱某巡逻至灵溪江滨路七街时,发现前面有一男子在和三名年青女子扭打在一起。朱某大喊一声:“就是他!”。民警们立即停车上前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审查。经过民警细致、耐心的工作,该男子终于对当天两次抢劫并猥亵女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该男子名叫刘某,现年25岁,原系湖北荆门市人,6岁时随母亲来到苍南。2002年以来曾因盗窃、猥亵女子七次被拘留或劳动教养。

屡教不改的刘某,于6月22日凌晨上街想趁夜深人静猥亵单身女子。0时30分许,他在灵溪镇望鹤南路发现一名单身女子,他便尾随其后。跟到大门路的灵溪镇二小前时,刘某见四下无人便快步冲了上去,伸手在女孩胸部乱摸。女孩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的不知所措。刘某在对女子进行猥亵后,趁其恐慌抢得其手提包逃窜,女子大喊“抢劫!”。路经此处的朱某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帮忙,夺回被抢的手提包并迅速报警。

随后,刘某往东逃窜至江滨路,发现前面有三名青年女子,便又色胆包天地冲了上去,对其中一名女子进行猥亵并抢了她的手提包和手机。另外两名女子见朋友被欺侮,纷纷上前帮忙,和刘某扭打在一起,同时大喊:“抢劫!”。恰在此时,民警及时赶到,将刘某制服。

今天凌晨,刘某已被苍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女性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同时也提醒,当天发生在灵溪镇二小前的抢劫案被害女子速与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刑侦队黄警官联系(13738756996)。(通讯员 罗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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