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清理转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
苍南新闻网6月26日消息:转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是我县经济发展“七大行动”之一,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的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1999年-2006年的供地率由77%提高到83.1%;2007年-2009年的供地率由20%提高到36.29%,成效初现。
具体做法有: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县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国土、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基地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超30亩的转而未供土地,对超2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采取党政一把手挂钩督办。
二是明确目标抓进度。县政府下发了《转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清理大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转而未供土地供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到1999-2007年农转用批次供地率达到90%,2008年批次供地率达到80%,2009年批次供地率达到50%;对属于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达一年以上的先收取土地闲置费后再予以换发土地证,达二年以上的依法予以收回,并予以公布曝光;对属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要查清原因,加大各项政策处置力度,排除万难,促使项目早动工、早竣工。
三是联合行动抓成效。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工作职责,由国土部门负责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初步认定,当地政府(园区)负责辖区内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各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的供地工作,配合开展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在调查摸底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分门别类督促供地,采取简化手续、加快出让速度、上门催办、领导督办等方法,消化转而未供土地2533余亩,利用存量土地40亩。
四是净化环境抓保障。明确规定除公建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之外,工业、房地产、旅游、商业、娱乐等项目全面落实“净地”出让。开展全县建设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属于无理阻挠造成无法进场开工,地霸、村霸采取非法手段强揽工程的导致企业开工难的,由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打击一批、查处一批。(通讯员 肖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