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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新增投入3200余万元 清理规范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项目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16日消息:针对近年来各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实际,我县对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待遇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规范。

一、建立基本养老金补贴及社区综合补贴制度,县财政新增投入约2520万元。从2011年3月份起,按月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所需资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从2011年3月起,按月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综合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及社区综合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两项补贴,每月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

二、调整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列支渠道,县财政新增投入约770万元。(一)供养直属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从2011年3月起,改由县财政专项资金支付。供养直属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约为480元。(二)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老工伤”职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原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从2011年3月起,改从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人员,从2011年3月1日起,改由企业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支付。企业在职职工死亡后,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仍由企业职工所在单位支付,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陈圣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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