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构建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
苍南新闻网6月12日消息:根据市、县的统一部署,龙港镇把多元化“大调解”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纳入党政工作目标管理,纳入综治维稳实绩考核,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积极探索、全力推进,在乡镇一级率先构建了宽领域、广覆盖的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2010年以来,全镇共排查调解1425件,成功调解1387件,调解成功率达97.3%,特别是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996件,成功调处978件,调解成功率达98.1%;“民转刑”案件下降明显,今年1-5月份全镇刑事发案同比下降31.16%,治安发案同比下降29.4%;信访案件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5月份全镇来信来访同比下降23.5%,越级访、集体访大幅下降,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以深化认识为先导,着力加强“大调解”工作组织领导。龙港镇社情民意相对复杂,外来人口众多,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社会矛盾纠纷多发,做好“大调解”工作尤为重要。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大调解”体系建设,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去年以来相继召开了全镇“大调解”体系建设座谈会、推进会,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全面部署,落实责任。根据《苍南县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试点方案》有关要求,我镇及时成立了“大调解”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龙港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龙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龙港镇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和制度,并对全镇各调委会进行了充实完善。
二、以全面覆盖为要求,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创新建立以“镇联调中心为依托,办事处、村居、企业调解组织为主力,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在全镇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大网络,基本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在镇层面,进一步规范镇联调中心建设。镇政府投入200多万元,建设联调中心大楼。在办事处层面,建设办事处联调分中心。每个办事处至少配备2名调解员,做到有调解室,有制度上墙,有调解流程,有台帐管理。在村居层面,进一步健全村居调解室建设。以村居换届选举为契机,及时调整村居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治保调解员,创新和发挥村居“112”模式的调解作用。在部门层面,交警中队、龙港法庭、公安分局、司法分局等单位相继成立调解室,并实行“交调、警调、检调、诉调、医调”五调对接联动。在企业行业层面,进一步拓宽行业调解室创建,在龙港商会、金田集团、富康集团等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建立调解室。截到目前,全镇已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39个,现有专兼职调解员625名。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立即建立完善了巴曹、芦浦、云岩三个办事处的“矛盾纠纷联调分中心”以及村居调解委员会,确保了“大调解”工作网络的全覆盖。
三、以落实责任为关键,着力强化“大调解”工作队伍建设。为了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我镇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会同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培训班,轮流对全镇村居两委干部、专兼职调解员、大学生村官等近2000人开展了“大调解”工作业务专题培训。强化了“大调解”工作利益导向,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明确各办事处、各部门、村居一把手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研究出台了调解员考核细则,对“一年内无矛盾上交,无群体性上访,无严重违法违纪”的“三无”村居实行评星制,每年开展一次表彰奖励活动;对由于工作不力,导致“大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矛盾纠纷排查、控制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发生恶性群体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究责任。
此外,龙港镇以动员群众为基础,着力开展“大调解”工作宣传教育,并以长效运作为要求,着力规范“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